
正確辦理死亡登記不僅是法律規定的要求,更是對逝者的尊重和對家屬的一種慰藉。
當親人不幸離世時,我們需要在死者自然死亡後 14 天內辦理死亡登記。拒絕或無合理辯解而不按法例規定辦理死亡登記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或監禁6個月。根據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的資料,死亡登記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自然死亡個案和非自然死亡個案。那麼,這兩者之間究竟有什麼區別呢?
自然死亡與非自然死亡的區分
簡單來說,在家中或醫院病逝的情況屬於自然死亡個案。這通常指的是因疾病或其他自然原因導致的死亡。然而,如果死亡是由意外、自殺等非自然原因引起的,則屬於非自然死亡個案。這類個案需要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並進行進一步調查。
兩類個案在辦理死亡登記時的不同步驟
項目 | 自然死亡個案 | 非自然死亡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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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情境 | 家中/醫院病逝(疾病或自然原因) | 意外、自殺、他殺等非自然原因 |
關鍵文件 | ▸ 表格18(死因醫學證明書) ▸ 表格2(火葬證明) ▸「認領遺體證明書」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 離世者的身份證明文件 | ▸ 表格11(土葬/火葬令)由死因裁判官簽發 |
辦理時限 | 身故後14天內 | 待死因裁判官完成調查(時長依案情而定) |
登記地點 | 聯合辦事處/生死登記總署(假日) | 死因裁判法庭裁定後自動登記,家屬無需辦理 |
表格18:在死者去世前最後患病期間為其診治的註冊醫生所簽署的死因醫學證明書
表格2:只適用於火葬遺體重要提示:非自然死亡個案須立即報警(999),由警方轉介死因裁判官調查
一站式服務:聯合辦事處
為了方便市民在同一地點辦理多項手續,食環署、入境事務署和衛生署組成了一個聯合辦事處。市民可以在這裡一次性完成以下程序:
- 死亡登記
- 申請安排火葬或領取土葬紙
此外,如果需要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辦理一般自然死亡個案的手續,則需要前往入境事務署的生死登記總署進行處理。
生死登記總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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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港鐵金鐘站C1出口)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4時45分 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上午10時至下午12時30分(只辦理死亡登記) |
電話: | (852) 2867 2784 |
港島死亡登記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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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廈18樓 (港鐵灣仔站A3出口)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至4時30分 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電話: | (852) 2961 8841 |
九龍死亡登記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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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九龍長沙灣長沙灣道303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 (港鐵深水埗站C1出口)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至4時30分 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電話: | (852) 2368 4706 |
完成登記手續後的下一步
完成死亡登記手續後,申請人會獲得「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 12](俗稱「行街紙」);及 「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 10](俗稱「土葬紙」,只適用於土葬遺體)。
隨後,申請人可以:
- 在聯合辦事處辦理火葬申請;
- 或者前往有關墳場辦事處辦理土葬申請。
- 或透過「墳場及火葬場服務平台」(https://app.fehd.gov.hk/ccsp/)遞交網上申請
總結
正確辦理死亡登記不僅是法律規定的要求,更是對逝者的尊重和對家屬的一種慰藉。通過了解不同類型死亡個案的處理方式,市民可以更順利地完成相關手續,減少不必要的困擾。食環署提供的這一系列服務,旨在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務體驗,幫助他們在困難時期更好地應對各種問題。